摘要: 2010年第3期(总第18期)
探索与建言
2010年第3期(总第18期)
调整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的若干建议
余甫功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经济总量迅速增长,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结构问题不断积累,结构失衡的根源在于收入分配失调。国际金融危机对广东经济的冲击表面上是对经济增长速度的冲击,实质是对传统发展方式的冲击。国际金融危机以后,随着广东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急剧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显得尤为迫切。
一、结构失衡严重掣肘了广东发展方式转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结构基本上取决于需求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固定资产投资率逐年上升,而最终消费率不断下降。统计数据显示,广东最终消费率自1980年的69.8%下降至2008年的49.4%,大大低于70%以上的世界平均水平;居民消费率从1980年的60%下降到2008年的38.2%,[①]与此同时,广东投资率不断上升,从1980年的27.5%上升到1993年的44.9%,之后虽有所下降,但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08年仍达36.3%。投资与消费的失衡,造成不断扩大的生产能力与最终消费的缺口难以通过消费增长来消化,需要在国际市场上找出路,导致目前的最终需求结构严重失衡。从消费、投资和净出口三大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来看,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逐步下降,1979-1990年为年均66.2%,1991-2008年降到了47.7%,2006年只有37%。同时,投资和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不断上升,1991-2008年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8%,同期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也高达14.3%。显然,投资和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了消费。
最终需求结构严重失衡又带来产业结构和要素投入结构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广东产业结构也随之变动,但产业结构仍存在明显问题。从地区生产总值的三次产业构成来看,第一产业比重在1982年为34.8%,到2008年降为5.5%,27年下降了近3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不断增加,从1982年39.8%增加到2008年的51.6%。第三产业发展明显滞后,尽管1979-2008年第三产业占GDP比重由24.4%上升到42.9%,30年间上升了18.5个百分点,但从国际一般情况和发展经验来看,中国第三产业发展显然严重滞后,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发展水平,而且也大大低于处于大致相同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例如2006年巴西三次产业结构为5.1:30.9:64,墨西哥为3.9:26.7:69.4,南非为2.5:30.5:67。从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来看,结构问题更为突出。2008年广东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为28.8:38.9:32.3,而2005年同样的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巴西为21:21:58,墨西哥,15.1:25.7:58.6,南非为10.3:24.5:65.2。并且,需求结构失衡与产业结构失调相互作用,严重掣肘了发展方式转变。
二、结构失衡的根源在于收入分配失调
近年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着明显的“三个集中”的趋向:第一,从社会和政府角度看,国民收入不断向政府集中。近几年,财政收入的增速远远高于经济增长速度,1995-2008年广东GDP年均增速为13.2%,而同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速达19%,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增长更快。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从1994年的10.4%提高到2008年的20%。第二,从劳方和资方角度看,国民收入分配不断向企业集中。1998~2008年,资本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从34%上升到46.2%,增加了12.2个百分点。第三,从普通行业和垄断行业角度看,国民收入不断向垄断行业集中。某些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高达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数十倍,根据统计资料,2008年广东收入最高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为17.8万元,而收入最低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不到1万元,两者相差高达17.8倍。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4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三个集中”趋向最终导致“两个比重”即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不断降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由1990年的55.5 %下降到2007年的38.8%,降低了16.7个百分点。
这种情况发生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农业人口从农业到工业,从农村到城镇的转移。这种结构转型使劳动生产率得到快速提高,但另一方面农民工的工资增长却远远跟不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由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导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劳动力价值的下降,从而资本挤占劳动的现象成为必然。根据统计数据,1979-2008年,30年间广东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了71倍,而同期的社会平均劳动报酬仅增长了46倍[②]。社会平均劳动报酬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导致了劳动报酬所占相对份额持续下降。于是,资本收入所占的相对份额或者生产税净额所占的相对份额就会相应地增加,即部分劳动收入或者变成了资本收入,或者变成了政府的收入。在资本挤占劳动收入情况下,企业利润不断蚕食工人工资,就会导致资本收益和劳动报酬比例失衡。于是,一方面,企业在高利润的驱动下,进一步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在政府职能尚未根本转变的情况下,必然直接和间接地推动投资高增长和投资率的攀升。另一方面,居民劳动收入在整个要素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低,就会导致大多数居民收入水平低下,消费支付能力不足。这样,生产能力的过剩与国内消费需求的不足必然导致对出口的过度依赖。同样,劳动力报酬过低使人力资本得不到补偿,劳动力素质也就无法提高从而阻碍了技术升级。今年春季出现的所谓“民工荒”实乃受过教育的技术工人短缺以及对工资过低的反映。因此,结构失衡的根源在于收入分配失调,调结构的首要任务是要调整收入分配结构。
三、调整收入分配促进广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建议
调整收入分配,主要是提高“两个比重”,关键是要改革现行的收入分配体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第一,要调整发展战略,确立内需导向和均衡共享发展模式。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实施以GDP增长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引进外资项目和加速当地投资增长方面,在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的作用明显不足,不仅是对再次分配的调节不到位,而且片面地认为初次分配完全依靠市场,在初次分配中政府缺乏应对的责任,例如在对最低工资的制定和监管方面,在保护劳动者的收入权益方面等都有政府职责不到位的地方。因此,必须要在战略上进行调整,确立内需导向和均衡共享发展模式,让老百姓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由此,要制定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约束性指标,将居民收入增长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完善有利于政府重视居民收入提高的政绩考核体系。
第二,要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在经济发展与结构快速转型过程中,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快速提高,但受到收入分配体制的制约,职工平均实际工资的增长明显落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导致了国民收入中劳动报酬所占相对份额下降以及国民收入分配失调。因此,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建立起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随经济增长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国家对工资的积极调控和指导作用,确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特别是与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相适应。社会上普遍反映广东在这方面问题尤为突出。我们建议,省政府应成立专门班子尽快研究和制定相应政策予以解决,以彰显广东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决心。
第三,完善收入分配相关的法律和制度。收入分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助长了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成为引起收入分配失调的主要因素。因此,要不断完善收入分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制定《最低工资法》,加强最低工资制度的法律效力;完善国有企业分红制度,建立收入申报制度、财产登记制度、储蓄实名制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工资协商与集体谈判机制、劳动仲裁和法律援助机制,为劳动者获得合法收入提供法律保障。
第四,完善再分配机制。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方面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加快出台资源税、物业税等,另一方面增加财政对民生、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支出,有效调整收入分配。同时,鼓励和发展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推进第三次分配。
第五,完善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制度。提高劳动报酬比重,解决好就业是前提。要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发展,完善鼓励创业的积极就业政策,增加劳动者就业。同时,要稳步推进城镇化,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统一和完善在城乡间、国有与非国有、正规与非正规就业者间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制度与政策,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和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
(作者系广东省省委党校经济学部主任、教授,广东经济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