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加强所有证书原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特制订本制度。
二、 下列证书及资料由秘书处负责统一保管
1、 所有资信文件,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年检报告等。
2、 所有重要文件,如民政厅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等。
3、 所有财务文件,如税务登记证、开户证明等。
4、 所有由重要机构或组织颁布的证件,如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
三、 基金会设资料保管员,负责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其职责如下:
1、 建立证书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以便及时查找。
2、 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书资料的完好无损,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坏。
3、 负责有关证书的申办、变更、年纪、延期等工作。
4、 严格按照基金会档案管理的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5、 严格交接转移手续。
四、 证书资料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办理
1、 基金会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书资料时,应填写借用登记表,写明事由及拟用证书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副秘书长同意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2、 资料保管员仅凭副秘书长签批的申请书办理借用、借阅、复印等业务,其他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3、 凡借阅、借用证书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 违规责任
1、 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借阅手续不齐,导致证书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由资料保管员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2、 凡因借用、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书资料灭失,由借用、借阅人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广东省南方经济研究基金会
2014年7月23日
证书借用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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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时间 |
证书资料名称 |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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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归还时间 |
借用人 |
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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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归还时间 |
是否缺损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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